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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的写作要点

时间:2024-03-16 14:26

劳动合同写作要点

一、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,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。本合同一经签订,即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必须严格履行。

二、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(甲方)的法定代表人(或者委托代理人)和职工(乙方)亲自签章,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(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)方为有效。

三、本合同中的空栏,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,并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;不需填写的空栏,划上“/”。

四、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工作制、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,具体工时制度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五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;二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;三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中级职称人员;四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初级职称人员。

六、工作岗位(岗位名称、岗位类别、等级及工种)由双方协商一致后,在规定的范围内填写。

七、本合同的变更、解除,必须经双方一致协商,见证人或鉴证机关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有效。采用法定形式变更合同,如涉及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的,应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。

八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在不违反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九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 乙方(签章):_________
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(签字):_________

签订地点:_________ 签订地点:_________
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